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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涉及济南市办理情况(第二十五批)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二十五批信访件共计19件(来电11件、来信8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庄办事处小白村东面百斯特印刷有限公司,污水渗到地下,导致300多米处的地下水质受到污染。

  11月26日,市中区组织区环保局、党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来件反映的百斯特印刷有限公司,实为济南百斯特印业有限公司,主要是做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及裁切和装订业务,营业执照、环评手续齐全。生产的全部过程不产生工业废水,生活垃圾污水全部收集排入防渗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公司周边一公里内未发现有集中式和分散式水源地。现场检查时,场地内部及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溢现象。

  济南市历城区世纪大道10600号山东体育学院后勤处办公楼属于规章建筑,破坏山体建设。

  11月26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唐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历城区世纪大道10600号山东体育学院后勤管理处办公楼,建于2013年,是山东体育学院1号学生公寓附属用房,建筑面积960平方米,作为学校医疗保健中心及后勤处投入使用.

  2.关于违章建设问题。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该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于2013年7月31日进行了查处,依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罚款4.9万元。

  3.关于破坏山体建设的问题。该后勤管理办公楼位于山东体育学院校园征地红线范围内,距凤凰山山体距离200米,经2009年和2018年卫星地图核对,未对山体及旁边的环境造成破坏。

  该办公楼现为学生、教职员工就医的校医院,且位于校园南围墙以内,周边无居民和单位,结合学校发展的需要和真实的情况,对该处建筑予以保留继续使用。

  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上海花园小区南门东西街路南,祝甸小区7号楼(也是10号楼)东邻山东黄泰热力有限公司换热站,在水中添加大蒜素,异味污染严重。泵房噪音污染严重,要求加装隔音设施。

  11月29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历城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供热初期,部分取暖用户私自取用供暖热水或大量放水,导致热网失水过多,系统平衡失调,换热站多次被迫停运,给管网系统供热锅炉运行带来安全风险隐患,严重时会造成系统瘫痪,酿成重大事故。为防止系统严重失水,山东黄泰热力有限公司换热站加过一次“防丢水剂”,俗称大蒜素,有异味,不含硫醇,无毒无害。

  换热站循环泵均使用低噪音的“屏蔽泵”,站房安装了隔音门窗。11月29日,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泵房厂界噪声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为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国家标准。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历城区政府督促山东黄泰热力有限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不再加入“防丢水剂”,同时加大稽查力度,查处私自从暖气片放水违法用户。

  2.加强对屏蔽泵、隔音门窗等设施运维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噪音。

  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办事处青龙玉村,村委联合虎门森林公园有限公司、齐鲁旅游有限公司,破坏村北、村南等50多亩农耕地、500亩山体树木,建设大型游乐园、河道漂流设施。

  历城区政府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彩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办事处青龙峪村2016年2月1日与济南市虎门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齐鲁旅游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流转了除自有宅基地和房屋外的所有土地,约400亩(包含了50余亩农耕地)。2016年4月建设了蓄水池、滑雪场、服务大厅、售票处、淋浴间、停车场、漂流滑道、防火通道等。

  2.2017年4月20日,历城区森林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立案,5月3日对济南市虎门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贾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3.因该“乐园”无规划、建设、环评等手续,已于2017年8月14日关停,“乐园”内售票处、淋浴间、滑雪场、服务大厅等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等均已拆除,停车场已种植树木。

  4.济南市国土资源于2018年7月27日对济南市虎门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国土资罚字2017第5148号),予以处罚3.8547万,责令拆除漂流设施并恢复原状。

  济南市南部山区西营镇上罗伽村村东、村西养猪户,异味扰民,废水排入附近河流。

  11月26日,南山管委会组织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南山管委会基建办、西营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查看,西营镇上罗伽村村东、村西确有两个养殖散户,村东养殖散户已于2018年9月份不再进行养殖,村西头养殖散户在居民区内养殖了10头猪,建有防渗化粪池,粪污存入化粪池,定期清运。经现场查看,附近只有一条泄洪沟,无其他河流,村西养殖散户距离泄洪沟300余米,现场未发现排污口及废水外排现象。现场检查时,村西养殖散户附近确有养殖异味。

  1.因村西养殖散户在居民区内,采取一定的措施后仍没办法避免气味产生。西营镇政府与该养殖户进行了沟通交流,当事人表示理解,并自愿将养殖的畜禽外售处理。

  2.村西养殖户已于2018年11月27日将所养殖畜禽全部处理,粪便已清理干净。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转山西路转山山体公园西北角,非法建设公墓,破坏山体,毁坏林木。公墓内建设占地三千平米的石料加工厂,粉尘、噪声扰民,运输车辆存在扬尘污染。

  11月26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非法公墓,破坏山体,毁坏林木问题。该公墓为姚家街道姚家村管理,为民政部门批准的公益性公墓。公墓建成前为荒山,未绿化。公墓占地约50亩,1999年5月10日,济南市历下区民政局批复,文号:历下民字〔1999〕29号。现场未发现破坏山体,毁坏林木的情况,该公墓植被良好。

  2.关于三千平米石料加工厂情况。经调查,公墓内不存在石料加工厂,只有一间刻碑房,室内操作间面积约8平方米,用于雕刻墓碑碑文,刻字过程产生少量粉尘和噪声,碑石为外部购买,运送至公墓内,现场无切割加工石料的相关设备,不切割制作碑石。运送过程中产生少量扬尘。

  3.车辆运送碑石过程中做全面覆盖,在石碑存放场地及内部道路及时清扫、洒水降尘。

  济南市章丘市埠村街道办事处翟家村的鲍德石灰石有限公司,开采石料,破坏耕地近千亩,粉尘、地下水污染严重。

  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埠村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宝德石灰石有限公司实为济南鲍德冶金石灰石有限公司,济南鲍德冶金石灰石有限公司矿区面积

  ),证照齐全有效,属于合法生产。公司污染治理设施齐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章丘区环保局连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

  项目在凿岩过程中配备袋式除尘,减少扬尘污染;爆破前采用雾炮喷淋后进行爆破作业并洒水降尘;装车采用雾炮随时降尘,运输道路随时洒水降尘。

  日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厂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均达标排放。

  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在采矿许可范围内进行合法生产,厂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外运产品道路全部硬化并保持路面潮湿,出场车辆进入水洗平台后进行冲洗,未发现破坏耕地及扬尘现象;公司内有合法自备水井保证公司生活和喷淋用水,喷淋冲洗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喷淋和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少量生活垃圾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且项目距离地下水源井较远,不会污染地下水。

  1.章丘区政府责成埠村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罗屯村附近的济南绿之冠清洗服务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备,用草酸进行餐具洗涤污水直排污染水源,异味扰民。

  11月26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无环保手续”的问题:济南绿之冠清洗服务有限公司餐具清洁消毒项目2018年1月通过了环保审批(济长报告表〔2018〕24号),主要工艺是餐具清洗、消毒、包装,尚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2.关于“无环保设备”的问题:环评批复要求清洗废水暂存于厂区内的污水暂存罐内,定期由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包装流程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UV光催化氧化设备净化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VOCs收集处理设施未建成。

  3.关于“用草酸洗涤餐具,污水直排污染水源,异味扰民”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但有生产迹象,存在消毒液气味,餐具洗涤消毒采用洗涤液和84消毒液,污水暂存罐内存有少量清洗废水,未发现草酸和排污口。

  1.长清区环保局已于11月27日对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11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济长环罚告字〔2018〕119号),责令改正,拟罚款20万元;对主要责任人张某拟罚款5万元(济长环罚告字〔2018〕120号)。

  2.平安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相应环保设施,完善设施之前不得投产,竣工验收以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转山西侧经十路以南旅游路以北的山体被破坏,山体,至今未恢复生态。

  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多方论证,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将采取种植爬藤植物的方式对山体断崖进行立体绿化,恢复山体自然风貌。将于2019年3月实施完毕。

  济南市平阴县店子街道办事处汽车站往东200米路北,平阴县玛钢厂,刺激异味严重,噪音扰民。

  平阴县政府组织孝直镇政府、县环保局等部门,对转办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此件与

  年,有环评手续并通过了验收。该企业主要有熔炼、造型、浇铸、退火等生产工序,会产生一定废气,为此企业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环保治理设施

  关于刺激异味严重问题。环评文件中该企业制芯流程产生异味,在对覆膜砂加热固形时产生有机废气,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一套滤筒除尘

  关于噪音扰民问题,该企业产生噪声的点位主要有设备风机、废气排污口、质检线和冲天炉的上料斗、原料装卸、修磨等。该企业已按环评要求建设了风机隔音房

  个;质检线、冲天炉上料斗添加橡胶皮子,防止金属产品与料斗铁板碰撞;对距居住户较近的北厂界院墙由原来的

  平阴县环保局逐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增加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强化产噪工序的管理和VOCs设施的运行维护,进一步提升有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前期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的济南市天桥区官扎营街道办事处世茂天城小区13号楼底商多家饭店无专用烟道,油烟异味扰民问题,至今未整改。

  11月26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官扎营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和区食药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此件与第二十一批编号D082、第二十二批编号D090信访件反映问题一致。

  1.此件所述底商实际为世茂天城小区28号独立二层商业楼,位于该小区13号楼南侧,其有27家饭店。4家停业转让,23家正在营业,均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2.关于无专用烟道,油烟异味扰民,至今未整改的问题。该楼内共有4条规划专用烟道,2条位于楼体北部,另2条位于楼体南部。23家在营饭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均能正常使用和定期清洗维护,有维护台账;油烟经分户净化后,通过4条专用烟道至楼顶2个公共排气口垂直排放。23家在营饭店证照齐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措施到位,经第三方机构油烟排放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天桥区官扎营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和区食药监局联合加强对该商业楼餐饮经营和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力度,监督业户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和定期清洗维护,保持油烟达标排放,减少经营行为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

  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城东工业园山东民基电力北邻,章丘丘鑫箭机械有限公司和济南世博涂装环保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北邻第一个车间的章丘市天盛机械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切削液、废机油等污染污物偷排对环境造成污染。噪声严重影响园区职工的生活。

  11月26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双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问题。信访件反映的章丘市天盛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章丘城东工业园古月路东首路北,总投资80万元,租赁济南鑫箭电机有限公司现有车间建设机械配件生产项目,已于2018年10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章环报告表〔2018〕948号),目前该公司建设项目尚处于试生产阶段,不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关于“切削液、废机油等污染污物偷排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章丘市天盛机械有限公司为机械加工行业,没有工业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垃圾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统一收集治理,无污水产生工艺和设备;该公司环评中预测废机油年产生量0.27吨,废切削液年产生量0.1吨,建有危险废物贮存间一处,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机油、废切削液的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由于该企业试运行时间比较短,目前只产生少量废机油、废切削液,全部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存放在危废贮存间,现场未发现切削液、废机油等随意偷排现象。

  3.关于“噪声严重影响园区职工的生活”的问题。该企业在密闭车间内生产作业,环评中夜间不生产,经调阅章丘区环保局3次现场监察记录并走访调查周边企业,该企业不存在夜间生产行为。项目主要声源设备有空气压缩机及机床等,现场核实,该企业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企业东侧的上皋东城社区,相对厂界距离为215米,符合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2018年11月15日,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在55.8~57.9dB(A)之间,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1.章丘区环保局督促企业尽快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通过验收并依法备案后方可正式投产。

  2.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章丘区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

  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营而村与西罗园交界处,仲宫供电站的杨某祥等非法采石采砂破坏生态。

  日,南山管委会组织南山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南山管委会基建办、仲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米处的西罗园村有一处采石场,该采石场无任何手续,属非法开采。该采石场有明显开山采石痕迹,山体损坏面积约

  平方米。南山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对其予以取缔,对挖掘设备做了扣押,正在追查偷采行为人。南部山区管委会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其中

  1.南山管委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杜绝非法开采等行为再次发生。

  济南市平阴县玫瑰镇大吉庄村的山林自2013年起遭到济南永发石料有限公司的破坏,挖采山石,占用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11月26日,平阴县政府组织县林业局、国土局、玫瑰镇政府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济南永发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矿区位于玫瑰镇大吉庄村东,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环评手续并通过了验收,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2.关于挖采山石山林遭到破坏问题。该公司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正常开采,存在破坏林地进行开采山石的行为。县林业局于2015年9月29日对该公司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平林罚书字〔2015〕第019号)并要求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进行复绿。县林业局2018年10月底接到群众举报该企业存在破坏林地行为,于2018年11月6日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平林停字〔2018〕15号),要求企业停止新的破坏林地行为,并对破坏林地面积是否超出上次处罚范围进行调查。

  3.关于占用耕地的问题。该公司加工区防尘棚占用部分耕地,县国土局于2017年7月21日对其违法占地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国土资行处字〔2017〕91号),平阴县法院于2018年对此违法占地作出裁定(〔2018〕鲁0124行审55号):退还土地没收及拆除部分由平阴县玫瑰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矿区范围内使用的耕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编制了土地复垦方案,属于合法使用。

  1.平阴县林业局将于2019年2月15日前完成对该企业破坏林地面积的测绘调查,如破坏林地面积超出上次处罚范围,立即立案处理;如未超出上次处罚范围,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不再进行处罚。

  2.平阴县林业局、国土局要求济南永发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企业履行了相关义务,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待条件成熟复绿验收合格后移交县林业局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

  3.该企业已购买厂区东侧国有土地建设新的防尘棚,预计2019年5月份建成搬迁并完成旧棚拆除和耕地复垦。

  1、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龙洞片区、龙鼎大道南端路西、二环南高架路东沿线北侧、大华紫郡小区二期和三期南面山体破坏严重,至今未修复;2、该山体的东侧有一个房地产项目开山建房,破坏生态;3、济南市开山建房、采石破坏山体等很严重。如: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926号燕子山北坡的子锋苑小区4号楼及南侧别墅、龙鼎大道东侧海尔绿城东面山体、经十东路南侧的三箭汇福山庄和林景山庄之间的山体、高新区的雅居园、二环南路南侧的中海国际社区南面山体、平阴县境内的济菏高速公路南侧的有些山体等等。

  一、关于历下区山体破坏,开山建房的问题。历下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龙鼎大道南端路西、二环南高架路东沿线北侧、大华紫郡小区二期和三期南面山体不存在违法破坏山体情况,现场的挖掘机等施工机械是历下区园林局正在进行绿化施工,将于2018年12月31日结束。2.关于大华紫郡南面山体东侧的房地产项目,名称为金宇养老社区。项目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现正进行主体施工,预计2019年12月30日竣工。此项目均在规划红线范围内,不存在破坏生态的问题。

  二、关于济南市开山建房、采石破坏山体的问题,历下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中区政府、平阴县政府分别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核实:1.(1)历下区子锋苑小区4号楼及南侧别墅项目已于2009年前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所有建设项目均在规划红线)海尔绿城东侧山体全运村项目,在建设中严格按照土地、规划、建设的要求施工;(3)经十东路南侧的三箭汇福山庄和林景山庄之间的山体自上世纪50年代由林家庄石料厂进行合法开采,1998年,相关开采证件由历下区国土局收回,遂即山体开采停止,至今未再进行任何开采行为。

  2.高新区雅居园小区用地、规划手续齐全,且小区建设未超出建设红线,不存在破坏山体建房问题。

  3.市中区中海国际社区南面西侧山体为马武寨山,其南端有1处已经关停多年的石料厂,原厂址有2处开采后遗留破损面;中海国际社区B4地块为最南端开发地块,该项目开发严控在规划红线之内,其开发地块与前述关停石料厂厂址相临近,但无任何重叠占用部位,不存在开山建房、采石破坏山体等行为。2018年,市中区财政局已经立项投资2100万元对该处山体遗留破损面进行治理。目前,市中区国土分局已完成治理项目招投标,实施工程单位正在协调进场事宜。

  4.平阴县境内的济菏高速公路南侧山体实际是济菏高速沿线两侧。破坏山体现象,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民间采石造成的,无开山建房问题。为恢复地质地貌景观,平阴县对该山体进行整治,项目于2011年12月竣工验收后进行了两年养护,于2013年移交平阴县林业局,纳入公益林管护。平阴县政府于2008年12月至今已对济菏高速沿线座破损山体进行了治理。

  5.自2014年起,济南市开始对山体进行绿化升级,计划到2020年,济南城区126座山体将实现绿化全达标,各区县现正在积极地推进此项工作;为保护山体资源,改善生态环境,2017年12月济南市制定了《济南市山体保护办法》,任何单位、个人禁止在山体保护控制线经核实范围内实施破坏山体行为。

  1.对于正在进行的园林绿化施工,龙洞街道办事处将做好对周边居民的解释工作。区园林局将依据市、区两级的计划和要求做好相关山体的绿化工作。

  2.相关街道办事处将安排人员加强对山体的巡查管理,防止出现新的违法破坏山体行为,督促实施工程单位落实好蓬盖和洒水降尘措施,切实履行扬尘防治责任,施工现场的建筑渣土及时回填、清运。

  二、市中区政府责成市中区国土分局督促实施工程单位按照设计的具体方案尽快进场施工,预计300天(不包含因政策性原因停工时间及其它不可抗力停工)完成破损山体治理项目。

  三、平阴县政府要求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全县范围内山体的监督管理力度,杜绝乱采、乱挖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济南市历城区海蔚广场小区地下负二层车库南侧的济南海蔚商贸公司的汽车洗车店未安装污水处理设施,油泥、污沙、污水横流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

  、该洗车店只暂停三四天,为了应付督察刚进来的设备根本不用只是摆设,依旧污水横流。

  、该洗车店未获得济南市排水管理处的排水许可手续,将洗洗车的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11月26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3.排水许可手续由业主单位海蔚广场小区统一办理,该洗车店无需单独办理排水许可。

  该洗车店目前已经停业。历城区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其在配备的再生水利用设施正常使用后方可营业。

  济南市章丘区双山办事处横沟村周边的沟内、坑内、低洼处、填埋了大量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污染了地下水源,扬尘严重扰民。

  11月26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章丘区环卫中心、双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章丘区双山街道横沟村村南区域为破损山体产生的大坑,为双山街道建筑渣土弃土收纳场所,综合用于山体修复,已办理渣土资源化再利用手续,规划受纳渣土量50万方,已受纳50万方,目前已停止受纳。经核查,该区域只受纳建筑垃圾,未曾发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均进行了覆盖,无明显扬尘,未发现污染地下水源的情况。

  2.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章丘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和双山街道办事处加强建筑垃圾收纳场所监管,杜绝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混排混倒及乱排乱倒行为发生。

  济南市章丘区相公镇赵家村的张某某在院内卖煤,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水扰民。

  11月26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张某某是相公庄街道赵家村村民,曾经在绣源路路西住家院内经营煤炭销售,2017年9月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巡查中发现其私自经营煤炭行为后已对其进行取缔。经与村委座谈并走访村民了解情况,绣源路路西住家院是信访内容中张某某所有院落,张某某无其它院落。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人有经营煤炭行为,院内无经营煤炭痕迹,无噪声、扬尘、污水扰民现象。

  章丘区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将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的监管巡查,防止环境污染扰民现象发生。

  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章丘市天盛机械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污水、废机油等随意乱排,夜间生产,噪音扰民。

  11月26日,章丘区人民政府组织双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章丘市天盛机械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的问题。信访件反映的章丘市天盛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章丘城东工业园古月路东首路北,总投资80万元,租赁济南鑫箭电机有限公司现有车间建设机械配件生产项目,已于2018年10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章环报告表〔2018〕948号),目前该公司建设项目尚处于试生产阶段,不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关于“污水、废机油等随意乱排”的问题。章丘市天盛机械有限公司为机械加工行业,没有工业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垃圾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无污水产生工艺和设备;该公司环评中预测废机油年产生量0.27吨,废切削液年产生量0.1吨,建有危险废物贮存间一处,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机油、废切削液的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由于该企业试运行时间比较短,目前只产生少量废机油、废切削液,全部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存放在危废贮存间,现场未发现污水、废机油等随意乱排现象。

  3.关于“夜间生产,噪音扰民”的问题。该企业在密闭车间内生产作业,环评中夜间不生产,经调阅章丘区环保局3次现场监察记录并走访调查周边企业,该企业不存在夜间生产行为。项目主要声源设备有空气压缩机及机床等,现场核实,该企业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企业东侧的上皋东城社区,相对厂界距离为215米,符合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2018年11月15日,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在55.8~57.9dB(A)之间,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1.章丘区环保局督促企业尽快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通过验收并依法备案后方可正式投产。

  2.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章丘区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明星小区南侧牛阵烧烤饭店油烟机、换气扇排放噪声,油烟直排扰民严重。

  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和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米。该饭店分为南北两个经营区域,其中南侧经营区域位于院内南侧一栋二层楼房,操作间位于其东侧相邻的一层房屋内;北侧经营区域位于院内北侧一栋十层楼房一楼大厅的东半部分及第二层(其余汉庭商务酒店使用),操作间位于其东侧相邻的一层房屋内。该饭店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环评备案。

  关于油烟机、换气扇排放噪声扰民问题。信访件所说的油烟机、换气扇等噪声源实为油烟净化设施的风机。

  日,槐荫区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店油烟净化设施在正常运作时的状态下进行了噪声检测,结果符合

  关于油烟直排扰民严重问题。该饭店两个经营区域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目前,南侧区域已季节性停业;北侧区域正常营业,排风口位于操作间顶部向西(院内)排放,油烟净化设施按要求正常使用。

  日,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该饭店开展油烟排放检测,油烟排放达标。

  槐荫区政府责成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和区环保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监督餐饮经营者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维护,建立清洗维护台帐,按规定维护产生噪声的设施,防止油烟、噪声扰民。

  济南市槐荫区匡山立交桥西南方向青岛路以南恒大翡翠华庭东侧十多家废品回收加工站,扬尘污染严重。

  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匡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台压缩定型机,将回收的废旧纸箱直接打包成型,打包压缩过程中洒水降尘,未发现扬尘污染情况。信访件所反映的扬尘污染问题实为进出部队大门前车行道路破损,致使车辆路过颠簸产生的道路扬尘。

  济南市高新区凤凰路国华印象别墅区大肆进行违章建设,破坏山体建房,噪音严重扰民。

  高新区管委会和历下区政府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关于信访件所述破坏山体建房问题。被破坏的山于国华印象别墅区西侧,归刘智远村集体所有,

  日,历下区国土分局对济南三山园林开发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济国土历下责停字(

  信访件所述噪音严重扰民问题。目前该工程处于停工状态,现场检查未发现噪声扰民问题。

  一、针对凤凰路国华印象别墅区违章建设的问题,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做好以下工作:

  日,舜华路街道办事处汉峪执法大队对正在违法扩建露台的两户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目前已进入依法程序。

  对部分已入住业主私自加建、扩建的建筑,待《济南市拆违拆临分类处置规定》出台后,严格按照

  智远街道办事处、历下区国土分局将督促济南三山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前不得开工。

  智远街道办事处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该山体巡查力度,防止违法破坏山体、噪声扰民行为发生。

  日,市中区政府组织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和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家经营油条,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能正常使用、定期维护清洗,有维护台账,设有独立烟道,排气筒距离居民楼

  米,分别位于市场北侧和南侧,向西侧道路排放,未朝向易受影响建筑。市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

  市中区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和区综合执法局加强便民早餐市场的日常监管,监督经营者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维护,防止出现油烟扰民问题。

  号山东星宇公司无手续盖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抽风机噪声扰民;菜市场内的小饭店、食品加工店无手续,油烟、污水扰民。天桥区制锦市花店街泉边主题宾馆和烤串吧无环保手续,

  日,天桥区政府组织制锦市街道、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市监局、区食药监局、区环卫局、区排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号举报件内容部分相同,当时的核实及处理情况:经查,泉水主题宾馆现有《工商营业执照》、《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为韩金惠泽酒馆,现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上述两店为同一房主,有一户一表,未发现偷采地下水洗被褥的情况。区农发局多次巡查,均未曾发现私自开采地下水行为。

  日同意该农贸市场迁建,手续正在完善中,属于惠民民生工程,济南市规划局已将其纳入十五分钟生活圈试点范围。市场原安装的

  家正在经营的餐饮、食品加工店,均在市场内一层室内经营,均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和环评备案,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

  家店铺(烤羊排、重庆酸菜鱼、钱记烤鸭)产生油烟。此三家店铺位于菜市场内的东侧小平房,均已安装油烟进化设施并能正常运行,有清洗记录。

  日经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出具的油烟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达标。现场检查时,烤羊排和钱记烤鸭因排气筒设置不规范的原因而不具备油烟检验测试条件,责令两家饭店于

  日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整改排气筒设置,待整改完毕后,对其进行油烟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进行依法处理。

  家饭店排气筒已整改完毕,符合检验测试条件,经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开展油烟排放检测,结果均达标。此三家店铺烟道从墙面最高处打孔平排,排气管未探出平房外墙,排气管朝向宽约

  ⑶关于污水问题。经营业户的污水经市场总管道从西侧大门处排入市政管网,现场并无污水现象。产生餐厨废弃物的餐饮店均已安装油水分离器。

  号一楼商业用房,均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目前正常营业。烤串吧(天天串吧)已安装合格油烟进化设施,并有清洗记录。

  问题。区农发局(水务局)和区环保局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不存在保护伞问题。经过梳理,未接到过群众对该情况(保护伞)的举报,经过调查询问,也未发现单位职工与泉边主题宾馆和烤串吧有利益关系。

  天桥区政府责成制锦市街道、区环保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市监局、区食药监局、区环卫局、区排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执法力度,监督餐饮经营单位按规定使用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防止油烟扰民。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垛石镇王山村村民李某无任何手续在河边建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水、异味影响居民生活。

  日,济阳区政府组织垛石镇政府、区畜牧局、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头,建有一简易污水池。无任何手续(该养殖场为养殖专业户,无需进行网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该养殖场占用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东、西、北三面均为农田,距离东面齐济河

  余米,南面有一处干涸水沟。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水排入南面干涸水沟内收集后,运送至自家农田内做农肥使用,未排入齐济河河道。粪水露天收集、堆放存在异味。

  号楼下边的淘宝街商场一楼北边,东方丽人及潇潇家门店旁有两处大型油烟机,产生的噪声、油烟扰民。该商场内有咔蛮滋炸基堡店、九九串串、筋牛庄等十几家饭店。

  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和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家(筋牛庄、刘建花甲店、佳吉小吃店、马王小吃店、令华食品店、郭翼小吃店、松树小吃店、睿平煎饼店、永恩小吃店)产生油烟。

  把子肉特色快餐店油烟扰民的问题。两处大型油烟机系该商场在两处公共排气口处(海蔚广场一层北墙朝北)设置的

  家餐饮店,均安装了油烟进化设施且正常运行,分户净化后的油烟或废气经商场的两条公共烟道汇集至大型油烟净化设施,再次净化后朝北侧(花洪路)排放。

  把子肉特色快餐店安装了油烟净化备,设有独立烟道,排放口位于一层北墙朝北侧(花洪路)排放。

  家餐饮店的油烟进化设施及商场内两处大型油烟净化设施,均定时维护清洗并建立台账。商场内两条公共烟道以及

  日,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三处烟道排放口开展油烟排放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关于大型油烟机噪声扰民的问题。主要噪声源为两处大型油烟净化设施引风机。历城区环保局监测站对该两处引风机噪声排放均进行仔细的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对产生油烟、噪声的饭店加强巡查和监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定期维护及时清洗;要求商场经营者加强对公共排放口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保养,防止噪声扰民。

  备注: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二十五批信访件共计19件(来电11件、来信8件)。截至12月5日,已办结19件,现予以公开。序号第20-26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信访举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