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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济南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六批)

 

  山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六批信访件共计93件(来电64件、来信29件)。截至9月4日,已办结56件;其中,属实44件,不属实12件,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3人(通报3人)。正在办理37件(南部山区11件、历城区5件、历下区5件、天桥区5件、章丘区2件、高新区2件、槐荫区3件、市中区2件、平阴县1件、市环保局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山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

  历城区百花公园内每天从5:00到21:30左右,很多群众使用外置音响播放音乐健身,噪音扰民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5条和第5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2018年3月份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的通告》第3条的规定:“针对噪声污染应先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处以200到 500元的罚款。”但是公安部门长期不依法执法,表示需要环保部门出示噪声的分贝认定之后才能执法,环保部门又表示社会生活噪声不要出示分贝的认定,两个部门相互推诿,对此不满,希望尽快整治。

  百花公园位于二环东路3449号,是历城主城区唯一大型免费公园。自2010年10月免费向市民开放后,因植被茂密、花团锦簇,环境优美、含氧量高,人流量较大,普通时段日流量5000余人,高峰时段日流量1万人以上,周边辐射小区居民群众10万余人。群众乐于到公园进行游园、娱乐健身,特别是一早一晚,且以中老年人为主。园内多个小广场、空地、凉亭、树下有跳广场舞、交际舞、吹奏乐器、习武练剑、练太极拳等小团体50余个,小的群体3-5人,大的群体100余人。

  区政府责成区公安分局和山大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1.强化宣传,在公园人员密集部位悬挂横幅和设置宣传展板。2.加强管理,在公园的四个主要出入口设立醒目提示禁止带入大功率音响进入公园的警示牌。3.在健身娱乐集中的广场设置分呗显示仪。4.提出建议规划健身娱乐区域。5.持续强化巡逻检查力度,增加了巡逻的人数和密度,每天利用早晚高峰期安排警力在百花公园内巡查。6.召集游园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倡导文明游园,避免噪音扰民。7.督促百花公园加强公园管理工作。8.强化联合整治。9.梳理群众诉求,对重点诉求人加强沟通交流。

  长清区张夏镇宋庄村,村民李某某、王某某在村西各建有一个养鸡场,村民某某在村南建有一个养鸡场,鸡粪味刺鼻,且苍蝇较多,对环境造成污染,要求处理。

  1.李某某(残疾人)自2012年8月从事蛋鸡养殖,目前存栏量600只,属于规模以下家庭养殖户,未建立“三防”贮粪池,鸡粪堆放在场区旁边的农田粪坑内;

  2.王某某自2016年8月从事蛋鸡养殖,2018年6月已自行关闭养殖场,清理了粪污,不再从事畜禽养殖。

  3.韩某某自2016年7月从事肉鸡养殖,目前存栏量8000只,养殖档案、粪污综合利用设施、设备齐全。

  1.督促李某某于8月31日前将堆放的鸡粪清理完毕,目前已清理完成;9月15日前按照畜禽养殖规范要求,建设完成“三防”贮粪场,鸡粪做到日产日清。

  2.督促韩某某加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定时喷洒除味剂,及时清运粪污,使鸡粪还田、资源化利用。

  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九曲庄路路西中海国际社区,B3和B4地块交界的东西向道路与九曲庄路交叉口东北角,每天早餐时间有占道经营炸油条的商贩,油烟扰民严重,拨打过12345始终没处理,要求彻底处理。

  1.经核实,此处存在一占道流动商贩,经营时间为早7:00-8:00之间,从事炸油条经营。

  2.经查阅12345热线年以来,共收到此处投诉8件,七贤街道办事处均已处理并依规定回复。

  天桥区北马鞍山路金牛建材市场路段,每天23:00至次日凌晨 5:00左右渣土车噪音扰民严重,要求解决。

  天桥区金牛建材市场和富盛小区之间的东西向道路,每天凌晨有许多渣土运输车经过,噪声扰民,要求绕路行驶。

  天桥区师范路西侧福盛小区(金牛建材市场对面),每天21:00-次日5:00期间,有多辆大型货车经过小区门口,噪音很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要求尽快查处。

  天桥区政府责成区交警大队立即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在无影山北路金牛建材路口设点,集中查处违法进市、超速行驶、乱鸣笛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大货车、渣土车,并常态化部署巡逻警力,将无影山北路、师范路、北马鞍山路作为重点巡逻管控的道路。

  槐荫区经十路25678号兴济佳苑小区往西30米左右路西侧,铁塔公司在此处建设基站,要求相关单位提供环评手续,但是铁塔公司一直拒绝提供,并一直偷偷施工,要求对此查处理。

  1.该基站位于经十路25678号兴济佳苑小区临段兴东路西侧。建设项目属于济南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点位。

  2.济南市铁塔公司按照有关要求对该基站建设项目在济南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网上备案,备案号为501。该基站于2017年12月完成建设。

  3.由于前期群众举报,铁塔公司自主拆除了配电箱,为解决附近居民通讯信号较弱的问题,2018年5月份安装了移动通信设施及配电箱。

  1.督促铁塔公司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公示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有关的资料,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2.基站启用后,督促铁塔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环境辐射监测,依据监测数据达标与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市中区红庙南路5号龙泉家园小区西侧即将建成一座暖气加压站,该加压站长度13米,宽6.3米,高度5米。距离小区5号楼不足5.5米,最近距离仅3米多。社区物业告知:暖气加压站工作时,电机产生的声音是30分贝到80分贝。居民认为存在噪声污染,希望迁址。

  1.2018年2月,龙泉家园社区物业方(济南浩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小区居民要求,向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提交了加入市政供热管网的用热申请。为确保居民用热安全,需新建换热站,将腊山热源厂输出的130℃高温水通过新建换热站降至水温50℃左右后入户。

  2.目前,新建换热站处于选址阶段。2018年4月,申请人初步选定在1号楼北侧建设换热站,并征得居民代表同意后报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同时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出具了《调解协议书》。但详细勘查时申请人发现拟建换热站位置地下有燃气管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故申请人答复另行选址,并进行小区公示,征求居民意见。

  3.济南浩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初步拟选址北侧紧邻红园小区北区道路,南侧距龙泉家园小区5号楼大约4米左右,东侧距红园小区居民楼10米左右,西侧距小区门岗及道路20米左右。来件所反映的该暖气加压站的长度、宽度、高度为物业张贴公示内容,具体面积结构尚未确定。

  1.责令济南浩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施工方济南华港供热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换热站规划审批手续,手续不齐全,不得开工建设。同时,认真做好换热站点选址的小区公示和居民意见整合,争取小区居民理解。

  2.加强对该换热站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换热站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历下区省环保厅西侧有一条水沟,存在污水直排现象,污水汇集到三庆城市主人小区南门院墙外,形成较大渗坑,气味刺鼻,蚊虫滋生,影响周围居民身体健康,要求尽快处理。

  1.山东省环保厅西侧水沟为雨水泄洪沟。8月17日至18日,台风“温比亚”过境山东,降水量创出同期峰值。因水量较大,在三庆城市主人南门院墙外地势较洼处,汇集成自然水塘。该水塘面积约一百多平方米,原为刘智远村小水库,周边地块陆续开发后,此处成为该片区地势最低洼处,四周雨水汇集于此,即举报件中所称的渗水坑。

  2.该泄洪沟周边共有山东省环保厅、山东中油节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加气站、山东奥能一汽奔腾4S店、志和永茂标志4S店、北京现代华建4S店、济南悦骋哈佛4S店、济南海恒祺家4S店7家单位。省环保厅院内污水通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至上述自然水塘;其余6家污水均采用化粪池收集,有专业单位负责定期清运(济南海恒祺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华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奥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志和永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由济南传祥环卫有限公司负责清运,济南鸿发东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由济南金升源劳务介绍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山东龙腾日产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由松洁化粪池清理服务队负责清运)。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溢。

  3.经现场查看,该水塘无明显蚊虫和刺鼻气味。8月29日,区环保局取水样交水质检测站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为37.8 mg/L,氨氮为1.04mg/L,均达到地表水环境(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排放限值为40.0 mg/L,氨氮排放限值为2.0 mg/L)。

  历下区政府责成智远街道办事处及区环保局、区排管中心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方案,立即开展以下整改工作:

  1.由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每半月对水塘消杀蚊蝇一次,由区卫计局负责牵头处理。

  2.由区环保局加强对周边六家单位污水处理进行监管,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严肃处理,防止其将污水排入泄洪沟。

  3.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常态化监督:一是区环保局定期检测该处水质,一经察觉缺陷,立即处理。二是区城管局对水塘周边进行严格管理,及时清洗整理垃圾污物,防治蚊蝇滋生,加强环境保护。

  历下区凤山路与兴港路附近,有银盛泰金域蓝山、景仕府景悦府、历下文体档案馆等多家施工工地,这些工地每天24小时施工噪音扰民;同时这些工地的渣土运输车车速过快,且乱停乱放,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存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要求尽快查处。

  历下区政府组织智远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执法局、区环保局、区交警大队现场进行了核实,详细情况为:

  1.凤山路与兴港路附近在建工地有璟仕府、璟悦府、文体档案中心、金域华府、金域蓝山共5家。其中璟仕府、璟悦府、文体档案中心有渣土运输行为。五处工地均有夜间施工行为,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2.璟仕府、璟悦府、文体档案中心为土石方和回填阶段,已办理渣土准运证;璟悦府、金域蓝山均按环保部门夜间施工批复要求施工。

  历下区政府责成智远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执法局、区环保局、区交警大队等单位,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1.8月28日,区城管局约谈5家项目负责人,要求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严格按照济南市渣土处置标准落实,按照交警核准的路线、时间上路行驶,场地内渣土运输车辆有序停放。现已整改到位。

  2.8月29日,智远街道办事处联合交警开展统一整治,重点查处车辆车速过快,鸣笛扰民问题。加大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处力度,消除交通违法和安全隐患。

  3.智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细化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该处施工工地的常态化监管,确保施工方依法依规进行施工。

  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东区62号楼一楼西头的院内,有一家小作坊夜间3:00左右私自在室内烤鸭,油烟扰民严重,白天将烤好的鸭子运出售卖。多次向12345反映未完全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希望尽快取缔。

  1.该作坊位于工人新村南村东区62号楼一楼室内,因油烟扰民,于2017年8月14日被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街道办事处组织联合执法进行查封,并在炉具上贴有封条,不存在加工经营现象。

  2.经调阅“12345”热线年共收到针对该店油烟扰民投诉1件,已于2017年8月29日由天桥区有关部门按要求回复,2018年未收到相关投诉。

  章丘区刁镇巩家村村民赵某某、王某某,王福村村民王某某在村内分别开办了一家印刷厂,另外巩家村东面中心大街七碗馄饨北邻、刁东村东外环老银烧烤斜对面红色大门内也分别有一家印刷厂,这5家印刷厂均没有环评、营业执照等手续,要求尽快处理。

  1.巩家村赵某某有胶印机一台,主要是做包装箱印刷,无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等相关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刁镇政府已于2018年8月23日切断了该企业的电力供应,企业正在对设备做拆除;

  2.巩家村王某某有对开彩色胶印机一台,主要是做包装箱印刷,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无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正在对设备做拆除;

  3.王福村王某某有胶印机一台、速切机一台,无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等相关手续,现场检查时已停产,正在处理设备;

  4.巩家村东面中心大街七碗馄饨北邻印刷厂业主为任某某,主要有一条纸箱印刷加工线,主要是做纸箱生产加工,现场检查时已停产,正出售设备,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无环评审批手续;

  5.刁东村东外环老银烧烤斜对面红色大门内印刷厂为济南宏盛源包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某某,建有一条纸箱印刷加工线,主要是做纸箱生产加工,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0K),无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刁镇政府取缔全部5家印刷厂,9月1日,已全部取缔完毕,达到“两断三清”标准。

  天桥区308国道老寨村村口信号灯向北10米、再向西200米,山东德望建筑工程公司西邻有一家大门朝南的板材厂,每天7:00-18:00期间加工板材噪音较大,且扬尘严重,要求尽快处理。

  被举报单位为济南市历城区诗琪橱柜加工部,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历城区华山镇亓家村,该单位于半月前搬至天桥区308国道老寨村西侧。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加工生产。

  天桥区北园大街边庄花园小高层2号楼1楼门头房(顺丰快递和广告传媒),顺丰快递的车辆每天全天噪音扰民,广告传媒使用切割机和电钻等加工设施,噪音很大,要求这两家公司搬离小区。

  1.顺丰快递有营业执照和快递行业许可证,营业时间早7点至晚9点,快递物品重量较轻,体积较小,现场未发现吊装卸货工具。顺丰快递车辆在边庄花园小高层2号楼1楼商铺门前车位停放,进行装卸快递件。

  2.济南鼎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业务以广告设计、写真为主,现场发现有切割机、电钻等加工设施但未使用。

  2.要求鼎福文化严禁店外使用切割机和电钻等加工设施进行加工、制作,并合理安排使用时间,避免噪音扰民。

  历下区燕东秀府小区西侧有一片烂尾别墅,破坏了燕子山山体,希望尽快恢复山体原貌。

  历下区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园林局、区综合执法局进行调查核实:该项目为燕山时代嘉苑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件齐全。现场未见破坏山体情况,该举报不属实。

  章丘区宁家埠镇支宋村一队太平街西边,有一养殖中华鲟的渔场,鱼池内水流声音较大扰民;为加快中华鲟生长,养殖户经常向渔场内投放化学药品,污染后的废水排放到周围土地内,造成土壤污染,要求尽快整改。

  1.该渔场实为章丘区隗寿霞鲟鱼养殖场,采用三级养鱼池,各级鱼池间有0.6-0.8米的高度落差,因此产生流水声。

  /h)经中心排水沟进入白云湖环湖沟,再经绣云沟进入绣江河。为防治鱼病害,养鱼户定期向鱼池内投放鱼药,鱼药列入兽药管理。

  3.济南市农业局水产站已于今年8月8日到该养殖户抽取中华鲟鱼及所用饲料送第三方检测部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均未检出,满足《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GB/T21311-2007)标准要求。

  章丘区政府责成宁家埠街道办事处要求养殖户增加落水管长度,减轻水流落差产生的声音。8月29日已整改完成,将落水管直接没入下级养鱼池水中。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荆山社区窑头大沟桥梁下(旅游路路段)常年堆放酒瓶,存在垃圾污染。且桥下有土堆未覆盖,存在扬尘污染,希望尽快清理。

  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历下区执法局、城管局等单位现场查看,荆山社区窑头大沟桥下有被丢弃的破沙发一个,破被子一个,有约四个左右酒瓶子量的碎玻璃茬散落在附近,未见其它生活垃圾。有土地,约200平方米,地面均已自然变硬,难以产生扬尘。

  2.8月27日,将约二百平方米的土地平整完毕,并用防尘网覆盖。姚家街道办事处计划在适合播种的天气播撒草种子进行绿化覆盖。

  历下区窑头路友谊苑小区内,今年初历下区园林局以树龄较大为由将每栋楼楼前的树木全部砍伐,破坏了该小区的生态环境,要求制止。

  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园林局、区综合执法局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为:

  1.2017年11月28日,因小区毛白杨飘絮严重,且有安全隐患,应小区居民要求,友谊苑小区南区业主委员会向济南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提出申请更换树种,2017年12月26日济南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做出审查意见,于2018年3月14日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伐除友谊苑小区南区毛白杨46株。

  2.姚家街道办事处已将树种更新纳入友谊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前该项工程的招投标程序正在进行,待工程招投标手续完成后,确定更新树种。

  历下区政府责成姚家街道办事处在友谊苑小区南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地点张贴公告,做好居民的解释工作。

  南部山区仲宫镇仲北村龙山路超意兴店东侧小神童幼儿园对面,有一处养牛棚,村民在此处养牛,到处都是牛粪便,气味刺鼻,影响村民生活,要求尽快整改。

  该牛棚位于仲宫镇仲北村龙山路超意兴店东侧小神童幼儿园对面的居民区内,面积约30㎡,是一临时饲养点,现临时饲养肉牛,存栏6头,为当地村民金某购入临时饲养,计划中秋期间宰杀销售。牛棚内有排泄物,存在异味扰民情况。

  目前已完成牛棚内牲畜及排泄物清理工作。南部山区管委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类似行为,依法查处。

  历下区霞景路金邸山庄西邻无名景观河两侧的绿化带被附近村民私自占用种庄稼和养殖鸡鸭,并使用粪便作为肥料,气味刺鼻,破坏绿化带,且鸡鸭叫声扰民,向12345反映过,历下区有关部门回复称2018年8月之前全部整改完毕,但是至今没有整改,要求尽快处理。

  1.金邸山庄西侧河道两侧存在居民私自占用绿化带种庄稼、破坏绿化的现象,经查涉及20余家居民,占用绿地1000多平方米,但未发现鸡鸭养殖和鸣叫情况,有使用肥料现象,未发现肥料堆,但有居民为了浇地方便,放置容器储水、晒水,形成异常气味。

  2.经调取12345投诉记录,6月26日至今,有2件相关投诉,历下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已对群众答复,并表示近期清理。

  2.8月31日,区园林局组织设计院展开绿化设计,因地制宜恢复河道绿化。

  3.9月3日开始进场施工,因紧邻居民楼施工时间受限,绿化施工周期预计2个月,施工结束后将其纳入辖区绿化养护企业统一管理,防止人为破坏绿化行为。

  天桥区济泺路工人新村南村东区67号楼与71号楼之间的“浙江怪味”饭店,经营产生很大油烟,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取缔。

  1.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东区67号楼与71号楼之间,没有名为“浙江怪味”的饭店,有一家名为“浙南味道”的饭店,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有专用烟道,安装了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

  2.因经营不善,该饭店已于2018年7月28日停业,并张贴了转让告示。现场检查,该店不存在经营现象。

  槐荫区潍坊路和东营路之间的横支六路(东西向),今年3月份开始道路施工,至今未完工,施工时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经核实,该路段为槐荫区市政局负责的道路施工,自2018年3月22日解除停工令至今已完成污水、雨水管道铺设、道路基层及沥青面层施工,现在已基本完工,8月29日已开放通车。实地查看发现,该路段东首有少量砂石料覆盖不全,个别绿化带边角覆盖不严密等问题,存在一定扬尘隐患,因施工已基本完工,未见施工中有扬尘,经查,未接到过此路段扬尘污染举报。

  针对施工扬尘污染,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中队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济槐城执责改(2018)第0310059号》,责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大施工工地管理力度,举一反三,杜决此类问题的发生。目前,施工单位现场整改已落实完毕。

  槐荫区齐州路和烟台路交叉口绿地中央广场4区3号楼北边公共用地,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经核实,该小区由绿地中央广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物业管理。督办件中所反映位置存在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及少量乱扔生活垃圾。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督办,由兴福环卫所对相关物业公司下达督办单,督促并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加强该小区保洁。截至2018年8月29日上午10点,该处积存垃圾已彻底清理完毕,并已冲刷整理完毕。

  天桥区铜元局前街省府幼儿园门口向北约50米有一排经营面食、烧饼、龙虾、炒菜的餐饮店,油烟扰民严重,且此处距离居民区较近,每天凌晨4点开始,噪声扰民严重,希望取缔。

  2.省府幼儿园以南50米范围内,共6家餐饮店,其中1家(玉喜龙虾)已停业2年,5家(兰州拉面、莱芜烧饼、过桥米线、重庆鸡公煲、沙县小吃)为半成品加工,无产生油烟种类的烹饪行为。

  3.经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上述餐饮店凌晨4点开始经营、加工噪音扰民的现象。

  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4区北门地下车库出入口,每天车辆进出都会产生很大噪音,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至今未解决及回复,对此表示不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车辆噪音。

  经核实,该小区由绿地地产集团开发建设,由绿地中央广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物业管理,举报中反映的广场4区北门地下车库出入口位于小区北门门内,为小区地下车库唯一出入口,车辆来往,有机动车噪音。

  由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督促绿地中央广场开发商绿地地产集团加强管理,在该出入口设置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的标识,以减少车辆出入产生的噪音排放,物业公司已于9月1日完成整改。

  长清区双泉镇刘峪村,开发商私自在村东侧山上非法挖沙,并将土地、水井、水库用沙石填埋,严重破坏生态,对此表示不满,要求尽快查处。

  1.所反映区域有一合法矿山,名为:济南市长清区双泉乡刘峪铁矿,生产方式为地下开采。该矿山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16年10月颁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6日。经查,该矿目前已停产,该区域无非法挖沙行为;

  2.此处无水库,井为废弃矿井,企业与村委会签有土地承包协议,占用废弃矿井和荒坡建设临时场地用于存放物料,现临时场地已无物料、设备堆放,且已完成绿化。

  历下区浆水泉路姚家小区东区,每天23:00之后许多渣土车经过此处,车速很快且鸣笛行驶,产生的噪音很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对此表示不满,要求进行查处。

  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历下区交警大队、区渣土办联合调查核实:2018年8月28日夜间10点30分至次日凌晨1点,浆水泉路姚家小区东区附近,现场有渣土车通行,偶尔发生超速及鸣笛行驶情况。

  2.由交警大队、渣土办联合对渣土车的行驶路线、外观清洁程度、车辆密闭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3.不断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消除交通违法和安全隐患。

  市中区七里山路53号院内南北道路上有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院内传达室西边有一个废品收购点堆放许多废品,要求清理整改。

  市中区七里山路53号院内南北道路上确有生活垃圾堆积,未发现建筑垃圾。院内传达室西边有一废品存放点,是传达室门卫个人临时存放。

  1.8月28日,七里山路53号院内南北道路上废弃物、生活垃圾及传达室堆放的废品已全部清理完毕。

  2.已对传达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传达室人员书面承诺以后不再堆放废品垃圾。

  历下区羊头峪西沟街和文化东路交叉口西南角,有一处泄洪沟经常有刺鼻的气味,要求加强监管。

  历下区政府组织区排管中心现场调查,发现泄洪沟刺鼻气味原因:羊头峪西沟街和文化东路交叉口河道棚盖段以下,常年处于半封闭状态,空气不流通,易积水,常年累积发酵,产生气味。

  历下区政府责成区排管中心进行整改处理。8月31日,区排管中心对现场情况进行研判,采取非工程措施对棚盖出口处进行了遮挡,以缓解气味,现已完工。

  长清区归德街道办事处220国道小屯村路段路西有一家养猪场,从2016年开始养猪场沿路面排放污水,造成其南边苗圃树苗死亡,且污水气味扰民,希望养猪场整改。

  该养殖场从2007年开始生猪饲养,现存栏量300余头,建有“三防”粪污池,2018年8月25日,由于粪污管道破裂,造成污水排向路面及其南侧苗圃,有6株核桃树苗死亡,现场有气味。

  2.修复破裂管道。8月30日已全部修理完成,所有粪污经粪污道流入粪污池。

  4.加强对粪污综合利用设施的维护并及时清运粪污,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历城区彩石镇经十东路力诺科技园东邻,每天22:00以后建筑工地(中铁城)夜间施工扰民,影响附近居民休息,要求进行整改。

  该施工单位是中铁十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铁城一期住宅工程,经现场调查,存在夜间违规施工行为。

  章丘区枣园办事处大义田村正在拆迁,村主任私自将建筑垃圾填埋到土地里,污染环境,导致村民无法正常栽种树木,多次向当地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对此表示不满,要求尽快处理。

  1.枣园办事处大义田村拆迁项目工地已于2018年6月30日完成渣土清运和拆迁原址覆盖工作,渣土全部运输至环卫部门指定的枣园桃花山渣土场,符合相关要求。拆迁和渣土清运工作全部由公开招标的拆迁公司完成,与村干部无关系。

  2.该村大多数土地已被周边企业占用,仅剩的两块土地位于村原址西侧和潘王路西侧共计60余亩,未发现建筑垃圾填埋到土地里的问题。

  高新区华奥路南湖花苑小区西侧,金科项目工地近期每天22:00以后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向12345反映过,一直没有解决,且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水泥,灰尘较大,污染环境,要求进行整治。

  1.该处为金科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工地,施工单位是济南昌峰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场地道路硬化。

  2.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沙子、水泥未覆盖,搅拌过程中未采取湿法作业,造成扬尘污染。

  3.高新区环保分局于8月28日22:30-22:50进行现场核查,检查时工地所有大门均关闭,工地内未发现工人及使用的大型机械,未发现夜间施工现象。8月29日22:20-00:10高新区环保分局再次赶赴现场,现场未施工,未能进行施工噪声检测,但现场有一配电箱产生噪音,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2:40-23:50在三个场界处进行了检测(南侧无居民区,未测),检测值分别为49.9分贝、53.9分贝、54.4分贝,符合《建筑工地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55分贝)。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对该工地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未采取湿法作业,沙子、水泥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问题,现场下达责令停产整改通知(济城执高新区立处字(2018)第20122号),罚款五万元。

  南部山区仲宫街道办事处北杨家村北边,村民杨某某在此处开办养鸡场,并把自己多余的房子租给他人开办家具厂,每天鸡粪气味刺鼻、鸡叫扰民,且养鸡场距离泉泸河较近,每当下雨时参杂鸡粪的雨水排到河内,污染河水;家具厂加工机械声音扰民,喷漆味道刺鼻,要求尽快查处。

  1.北杨家村北部养鸡场院内有养鸡棚一处,该养鸡棚处于居民区,养殖蛋鸡约2000只,粪便未进行干湿分离处理,业户未办理相关手续,现场有异味且有鸡叫声,存在扰民情况;污水排入自建污水池内收集且定期清运,该养鸡棚距离泉泸河道约30米,现场未发现污水排入河道内现象。

  2.北杨家村村民杨某某将院内另一处房屋租给严某某进行家具加工作业,该作坊因未办理相关手续,仲宫街道已于2018年3月29日对其依法取缔,近期该家具加工小作坊私自恢复生产,其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机械加工和喷漆作业,存在异味和噪音扰民问题。

  1.由于北杨家村养鸡场处于居民区内且无法完成粪便干湿分离整改和消除鸡叫声扰民,由仲宫街道办事依法对其进行了清理取缔,8月31日已取缔完毕。

  2.由仲宫街道办事依法对该家具作坊进行了清理取缔,9月1日已取缔完毕。

  历城区同华路东段荷花路派出所西十米路北大院内有两个搅拌站,经常夜间生产,噪音较大扰民;院内粉煤灰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之前向12345反映过,一直没有解决,要求彻底整治。

  举报反映的历城区同华路东段荷花路派出所西十米路北大院内的两家搅拌站,实为山东高强惠普钢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山东高强惠普钢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事混凝土加工生产,主要原材料为石子、水泥、粉煤灰等。该公司分为南北两个小院,有四条生产线,其中三条位于南院,另一条位于北院。

  2.该公司位于南院的1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两条生产线日完成环评审批(济历环建审【2009】43号),于2018年6月19日完成环评验收(编号:济历环建验【2018】第(18)号);3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审批编号:济历环报告表【2017】第(28)号,于2018年6月19日完成环评验收(编号:济历环建验【2018】第(19)号)。 ①该公司采用单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2018年5月12日、13日,委托第三方进行昼夜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②该公司院内无粉煤灰,有少量水性混凝土沉渣、部分料堆存在覆盖不严问题。

  3.该公司位于北院的生产线,荷花路街道办事处已于2017年4月将该生产线的搅拌机及输送带予以拆除,不再具备生产条件。

  4、荷花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8月16日接到热线日对该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拆除北院生产线的所有罐体和设备。截至8月31日,所有罐体和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和荷花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安排网管员重点检查该区域。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到西工商河路之间的汽车厂东路(翡翠小区南区、北区之间的道路),长途汽车站经过的客车经常鸣笛,影响附近居民休息,要求加强监管。

  部分长途大客车因在汽车站北区进站营运,在汽车厂东路西向东行驶时,存在乱鸣笛现象。

  1.由天桥区无影山派出所安排民警在此路段开展巡逻,发现噪音扰民情况,立即制止;由长途客运中心对客车司机加强噪音治理宣传教育,从源头根治鸣笛扰民情况。

  2.由天桥区交警大队成立联合整治工作小组,在汽车厂东路西工商和路口设点,集中查处乱鸣笛的大客车。8月28日下午,查处乱鸣笛大客车12辆,全部予以警告教育。

  章丘区相公庄镇小康村西南角有一家鞋厂小作坊,无手续,老板叫贾某某,噪音污染严重,希望尽快取缔。

  该单位实为章丘市明水龙华鞋店,位于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小康村,主要产品为布鞋,属于来料加工,现场有大量原材料,布鞋成型机六台,缝纫机五台,内上机一台。该单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章丘区人民政府责令相公庄街道办事处督促业主立即停止生产。业主承诺以后不再生产,立即清理现场。该业主已于8月30日完成设备拆除,并清理完现场。

  历城区郭店街道办事处郭董路与虞山大道路口东北角有一家鲁东公司(又名:镁技术研究中心),生产耐火材料,尤其夜间粉尘污染严重,而且环绕鲁东公司有一条无名小河,鲁东公司产生的粉尘已经导致小河水变成酱汁色。另鲁东公司向东200米有一家银联混凝土搅拌站,在粉碎石料和车辆运输材料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希望尽快治理。

  1.济南鲁东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是济南镁碳砖厂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位于济南市历城区郭店办事处北首,主要产品为镁碳砖,年产量4万吨左右。2005年12月29日通过济南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济环建审[2005]216号),2010年2月3日通过环评验收(济环建验[2010]1号)。原生产工艺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块状镁砂破碎,产生的粉尘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集中收集回用,现该公司不再使用破碎工序,直接采购颗粒料进行生产,破碎生产线日全部拆除,已无产生扬尘工序。2018年8月28日,历城环保局委托山东省鲁环生态环境检测评估中心对其现场检测,经检测(报告编号:SDLHB-2018-186-01),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12 ㎎/m³,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周界外浓度≤1.0mg/ m³)。

  2.环绕该公司的河流名为土河,主要作用为泄洪。土河自虞山大道南侧流到该公司东面,沿厂区北面向下游最终流入小清河。受台风“温比亚”影响,2018年8月17日-19日的暴雨造成土河上游泄洪,下行的洪水中含有大量的泥砂杂物,致使河水一度变成黄色。8月28日,历城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河水已无异常现象。历城环保局委托山东省鲁环生态环境检测评估中心对其现场检测,经检测(报告编号:SDLHB-2018-186-01),悬浮物排放浓度为10㎎/L,COD排放浓度为31㎎/L,色度为16倍,符合(鲁质监标发[2011]35号)《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要求,(悬浮物排放浓度 ≤20mg/L,COD排放浓度≤50mg/L,色度≤30倍)。

  3.举报件中银联混凝土搅拌站是济南银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办事处山前村,主要生产各种型号的商品混凝土,建有240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日由济南市历城区环保局审批(济历环报告表[2011]482号),2011年12月30日通过环评验收(济历环建验[2011]40号)。该公司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水泥、粉煤灰、石子、砂子等,全部源于外购,无粉碎石料工序,在运输过程中,粉料(水泥、粉煤灰、矿粉)由专用粉料运输车密闭运输,粉料运入厂区后,运至封闭式料仓保存,无粉尘产生。2018年8月28日,历城环保局委托山东省鲁环生态环境检测评估中心对其现场检测,经检测(报告编号:SDLHB-2018-187-01),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99 ㎎/m³,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周界外浓度≤1.0mg/ m³)。

  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会同郭店街道办事处:对济南鲁东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和济南银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除尘措施落实到位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并要求企业定期出具检测报告,确保达标排放。

  章丘区白云湖街道办事处小湖南村东边,有一家塑料加工工厂(不清楚名称,法人:孙某某),每天全天加工作业扰民,加工时粉尘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查处。

  1.经现场调查核实,小湖南村东未发现有从事塑料加工业户。根据“法人为孙某某”这一线索,在紧邻小湖南村的石北市场内有一家名为章丘市新晟特板材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为孙某某。该企业建于2016年1月,从事阻燃板材的生产,原料为钙粉、树脂、环保色素,主要生产设备为挤出机,生产工艺为经过混料和低温预热,输送到阻燃板材生产线主机中,经高温加热、挤出、模具成型,再进行压平、切割,形成最终产品。

  2.该企业目前尚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2017年7月区环保局对该单位“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该单位已向章丘区环保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待审批。

  3.为防止擅自生产,白云湖街道办事处已于6月29日对该企业实施了断电措施。现场调查时,未发现该企业有生产行为,现场无工人,设备未运转,变压器仍处于断开状态。

  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白云湖街道进一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擅自进行生产。

  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白泉公寓楼南侧20-30米,有一个二三十米高的渣土堆,没有完全覆盖,造成扬尘污染,要求尽快处理。

  此处为白泉安置房项目,属于重点民生工程,涉及安置群众近万人,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因时间紧,任务重,现场正在进行土石方作业,未能及时对渣土进行覆盖。

  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双山街道要求该工地立即进行整改,对渣土进行覆盖,满足“6个100%”要求,8月28日下午已整改到位,同时责令区扬尘办加大巡查力度,要求工地湿法作业,增加洒水频次,防止扬尘污染。

  历下区华能路与化纤厂路交叉口向东路段,全天扬尘严重,且道路两侧垃圾较多,没有清理,要求尽快处理。

  该道路是周边开发范围内的临时道路,非城市公共道路范围。该道路现在尚未移交城管局进行日常保洁,存在垃圾零星散落和扬尘情况。

  1.8月27日,由城管局调集洒水车、清吸车、电动冲刷车、压缩车等设备,抽调保洁人员对垃圾进行了清理,对道路进行冲刷。现在道路垃圾已经清理完成。

  2.由区城管局将该道路纳入正常保洁招标计划,预计10月份完成招标,目前已指定清洁员定期进行道路垃圾捡拾,道路冲刷。

  高新区贤文花园南区北门1楼一家沿街商铺馐馐外卖小火锅,每天17:30到21:30使用外置音响循环播放店内促销活动,噪音扰民严重,希望查处。

  该店位于康虹路1496号,现场有小型音箱一个正在播放音乐招揽顾客。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于当日17:30在馐馐外卖小火锅店外进行监测,监测值为79.5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限值(60分贝)19.5分贝。

  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当场对馐馐外卖小火锅店长马某进行批评教育,收缴其使用的外置音响1具,要求其不得再使用外置音响播放音乐来招揽顾客,避免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休息。店主马某积极配合工作,并当场写下保证书一份,保证以后不再有此行为。

  历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华龙路1825号嘉恒大厦B座,楼下小广场向东100米左右有一条南北走向的消防通道,在消防通道上有一小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扰民严重,希望整改。

  此处餐饮店没有店名,系砖混结构平房,面积约4平方米,距消防通道约2米,从事快餐经营,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无油烟净化装置。

  1.该店已于2018年8月29日自行关闭,经营者已离开,不在此地继续经营。

  2.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东风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巡查,防止违规经营情况的发生。

  南部山区柳埠街道龙门山庄占用基本农田、林地违规建设酒店,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染水源,要求拆除违建。

  1.举报反映的龙门山庄为一处生态农业休闲园,其位于柳埠街道龙门村,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是基本农田或林地,建设的是一处农家乐。2003年,该村村民李某某与龙门村委签订四荒协议,具有《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合同》,合同约定利用本村荒滩荒山135亩,用于农业观光、旅游开发等。

  2.2005年5月龙门山庄建设一处50立方米沼气池和30立方米沉淀池两处,龙门山庄产生的废水等直接排入沉淀池和沼气池,未发现直接排入河道,污染水源问题。

  南部山区管委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废水不排入河道,污染水源。

  南部山区管委会柳埠街道办事处李家庄水库坝体周边存在违章建设,污染直排水库污染水源地,要求尽快拆除。

  1.在水库坝体东边有一农业观光项目九寨居,该项目是济南明天农业有限公司2011年租赁水库周边土地及亓城水库看护房改造而成,项目仅对看护房进行了装修,目前项目未营业,处于无人状态,无污水产生和排放。

  南部山区管委会柳埠街道办事处袁洪峪度假村外,有72名泉之一的苦苣泉,柳西村书记马某某占用国有柳埠森林公园林地,开发建设高档别墅区,污染水源,要求拆除违建,保护水源地。

  1.2005年柳埠镇建设开发办公室与亓城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亓城村荒山,通过招商引资建设袁洪峪度假村,未占用柳埠国有林场土地。

  2.马某某时任柳埠镇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袁洪峪度假村并非马某某个人开发建设,属于招商引资联合开发项目,并非别墅区。

  3.袁洪峪度假村共建有4处大型化粪池收纳生活污水,定期进行抽运,用于灌溉农作物、果树等,无向河道排放污水的排污口,未对水源造成污染。

  南部山区管委会柳埠街道办事处柳埠国有林场西南侧涌泉书院,有人用围墙圈占林场林地,建设别墅会所,使涌泉景区面积减少,别墅和会所的生活污水直接外排,渗入地下,要求拆除恢复自然保护区。

  与第四批举报件(受理编号JND0825-0224)重复,柳埠国有林场西南侧涌泉书院,为建设用地,不属于林场林地范围。书院内建有3个化粪池收纳生活污水,定期进行抽运,无污水直排。

  南部山区管委会柳埠街道办事处龙门村村主任常某某,在龙门村水库北岸圈占基本农田数十亩建设违章建筑,认为污染水源,要求拆除违建,恢复水库。

  1.该处有龙门村住宅一处,周边为樱桃园,无其他建筑,不存在数十亩违章建筑。

  2.该处住宅由常某某于2011年向龙门村申请宅基地,经村两委、党员、群众代表会议通过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后建设,为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行为。

  3.该处建有化粪池一座,生活污水和粪便经处理后定期抽取用于灌溉果树,无通向水库排污口,不存在污染水源的行为。

  南部山区管委会柳埠街道办事处石尧村跑马山岭西,有人占用林地建设私人会所,破坏生态,要求拆除。

  1.2011年,经与时任村书记张某某及其领导的村两委协商后,陈某某与石窑村双方签订承包协议,承包了举报反映地块,2012年8月13日陈某某取得该地块林权证(济历林证字(2012)第13号)。

  2.陈某某承包此处后积极绿化山体,前后种植各类树木达50000多棵,修建蓄水池多处,使水土流失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没有破坏生态。由于原管理房已是危房,陈某某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整修,未占用林地,不是私人会所。

  南部山区管委会柳埠街道办事处龙门村环联生态园打着农业园区的幌子建设,实际为私家庄园。原历城区所批农业设施用地已过期,现无任何手续,里面所谓农业设施实际全是别墅和联排住宅,破坏山体,砍伐松柏树,修景观大道,要求拆除。

  1.环联生态园项目系历城区政府招商引资农业综合体项目。根据历城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2013年度设施农用地项目用地的批复》(济历城政字〔2014〕3号),该项目于2014年1月获得批复,项目正在建设中,主要开展农业种植、观光、旅游、采摘等业务。举报人所反映的别墅和联排住宅,实际为办公区及员工集体宿舍,非私家庄园。

  2.根据南部山区管委会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于2017年10月印发的《关于柳埠街道龙门村建设防火通道的批复》(济南管森防指发[2017]1号),同意在龙门村南部建设防火和护林道路一条,建设瞭望亭、护林防火房(二层结构)和蓄水池各一处,并不存在违规破坏山体,砍伐松柏树,修景观大道的情况。

  历下区全运村北门桥洞南侧路西酷车饰界洗车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染水质,气味难闻。配电室西侧数间违建房屋没有拆除。

  1.该店具备污水净化循环系统,洗车用水经过污水净化设备做循环使用,污水不外排,不会流入河道,不会污染河水(因孟家水库放水,河道内有水)。

  2.洗车店西邻10米左右是全运村小区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在该店位置能闻到生活垃圾的气味。

  历下区责成龙洞街道办事处、区执法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立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8月28日,区执法局责成洗车店自行对4间违章板房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2.由龙洞街道办事处责令小区物业加大对垃圾转运站清洗、消毒频次,消除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步做好日常巡查监督工作。

  槐荫区美里湖办事处新沙工业园内有很多家脏乱污企业,对整个工业园及周边环境污染严重。特别是位于小清河沿岸的一些企业,都没有正规合法的手续,乱排乱放,污染现象尤为严重,希望查处。

  1.槐荫区新沙工业园位于槐荫区美里湖办事处,区域范围为:北至槐荫天桥两区行政区划边界(没有明显界限,直接与村民房屋相连),东至天桥区东沙王庄牌坊,南至粟山路以北,西至新五街。自2001年开始先后分3期建设,于2005年达到现有规模,工业园手续齐全。

  2.新沙工业园目前主要由粟山路一至五街及滨河北路南区组成,目前驻地单位188家(详见附表),以从事仓库、加工装配和办公销售为主,分别为107家、71家、10家,其中71家加工装配企业已全部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或登记表,环保手续完备符合环保要求。无生产废水外排单位,未发现违法排污、废气直排现象。

  3.2013年,根据我市雨污分流工程计划,由济南市排水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新沙1-5街排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已建成完善的收集管网,生活污水直接通过粟山路管道排放至光大水务净化二厂。

  4.2017年以来,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管委会、美里湖办事处牵头,共清理取缔新沙工业园“散乱污”企业41家,完成整改提升20家,经原环境保护部巡视组、原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组、省市两级督查组多轮次现场检查,除个别企业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以外,未发生严重污染问题。济南筑豪商贸有限公司:未设立检测平台,处罚贰万元;济南超达电子有限公司:未申报危险废物,处罚叁万元;济南正和电器有限公司:喷涂场所未完全密闭,处罚贰万元;济南八达塑管熔接设备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处罚贰万元。综合以上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与实际不符。

  历城区华山镇卧牛山西村、同华路中段的济南花岗石精密量具有限公司,存在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1、大理石加工过程中锯片切割产生大量石粉,污染大气,废水不经任何处理外排,污染地下水。2、石材在切割过程中产生很多废石料,该厂每过一段时间后,都采用夜间偷运倾倒于黄河滩涂,污染黄河水资源。3、没有环评手续,未进行项目验收,属于散乱污企业。请查处并关停该企业。

  位于历城区华山镇卧牛山西村、同华路中段的济南花岗石精密量具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成立,主要从事花岗石测量机底座及配件的生产。年产750套。

  1.该公司石材加工流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工设施自带的水喷淋除尘装置,经处理后排放。

  2.厂区设有三级沉淀池,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除尘喷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

  4.该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通过济南市历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济历环报告表[2018]第(112)号),正处于自主验收阶段。

  1.对济南花岗石精密量具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